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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委员会
(挂重庆市涪陵区地震局、重庆市涪陵区信息产业工作办公室牌子)
工 作 职 责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、政策,组织实施国、市科技法律法规,组织、督促检查本区科技政策的制定和落实。
二、参与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研究,发挥科技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,组织实施科教兴涪战略。
三、编制全区科技发展规划、计划,组织、督促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。
四、负责全区科技体制改革,推动建立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。
五、统筹协调全区科技创新工作,指导企业科技创新,规划、管理、指导和协调各类科技园区工作。
六、负责区级科技三项费、全区科技事业费及各种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配置和监督,负责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、科技资源合理配置、科技风险投资的管理和进口科研设备免税审查。
七、管理全区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技术市场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,指导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,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。
八、对全区重大发展项目的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和难题招标,组织、参加重大经济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、评估,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。
九、指导、协调区级各部门、各行业、各乡镇、区级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,负责直属事业、企业单位的管理和领导。
十、负责全区科技信息、宣传、统计、保密、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自然科学研究与计算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管理全区地震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全区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。
十三、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。
十四、承办区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区信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十五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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